学校概况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建校22年来,取得了系列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2015年和2019年,分别被高校排名机构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和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列全国同类高校的第一名。
开设专业及招考方向一览表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专业(方向)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招考方式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我校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4.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省份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省级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最终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4. 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在各省招考的专业以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告为准。具体考场安排以我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非艺术专科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四川省编导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同样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浙江省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部颁代码:1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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